研究生工資關系是什么 研究生的待遇
研究生入學前若有工作單位要轉“工資關系”,請問“工資關系”跟讀書有什么關系?研究生入學的工資關系問題,碩士研究生工資待遇和級別待遇,研究生畢業(yè)之后有基本的工資標準嗎?工資關系轉入學校指的是啥,研究生有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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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研究生轉正工資檔次
參加過工作人員讀研與應屆生讀研助學金不一樣。參加工作者的助學金多些。
研究生的待遇
這個是計算一個工齡問題,如果你入學前已經參加工作,你的工齡在讀研期間仍然在累加,對于日后的一些福利等都有好處,特別是考上公務員后等!這就是一個選擇問題了!
碩士和研究生的待遇區(qū)別
準確的說,工資只是與工作性質有關,學歷性質與工資的關系真不大。如果你是在學校工作,那看的是職稱,如果你在企業(yè)工作,也是與崗位性質有關。我只知道我的同學研究生畢業(yè),曾經在一家四星級酒店做,剛去的時候和本科生、專科生、中專生的工資是一樣的,因為人家是按崗位給的,不是按學歷。
研究生畢業(yè)后待遇怎樣
首先,研究生只是一個學歷而已,這與工資是無關的。但是,有些單位會根據從業(yè)的者的學歷,適當調整工資。
其次,如果該從業(yè)者,是正式工作關系。那么,其工資待遇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fā)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抱國務院備案。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yǎng)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yè)狀況;
(五)地區(qū)之間經濟發(fā)展水平的差異。
同時,如果該從業(yè)者是在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五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學校工作人員的工資什么機構發(fā)
錄取為定向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委托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不轉工資關系。其他碩士研究生新生(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除外)的工資關系須在報到時上交所在學院,工資關系未交者,不能享受研究生普通獎學金
研究生(Postgraduate)是國民教育的一種學歷,一般由擁有碩士點、博士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開展,研究生畢業(yè)后,也可稱研究生,含義為具有研究生學歷的人。在中國,研究生分為碩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按照學位類型的不同,分為學術型研究生及專業(yè)型研究生兩種。學術型研究生一般是指擁有學術型學位的人員,按學科設立,其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培養(yǎng)大學教師和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為主。專業(yè)型研究生,與學術型學位研究生處于同一層次,是培養(yǎng)具有扎實理論基礎,并適應特定行業(yè)或職業(yè)實際工作需要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
研究生都發(fā)工資嗎
沒有的,研究僧全稱是在讀碩士研究生,屬于學生,每學年要交學費才能上學的學生。給導師干活,寫論文,爭取畢業(yè)了。都是白干的。導師年底或者心情好,活的利潤大,會給點小費,請吃下飯就完了,其他啥都沒。碰到沒油水的專業(yè),還要自己貼錢進去做實驗干活,寫論文,求畢業(yè)的。